(記者 李昱祺/台南報導)面對極端氣候及能源轉型趨勢,臺南市政府持續配合中央政策推動屋頂綠電,鼓勵民眾善用住家建築屋頂空間裝設太陽能板。透過屋頂空間再利用,不僅可降低建築物受熱、增加綠電收益,也能在完善安全規範及回收制度下,讓民眾安心設置、放心使用,進一步提升城市節能減碳與防災韌性。

市長黃偉哲表示,臺南擁有良好日照條件,推動屋頂綠電具備發展優勢。市府推動綠能,不只是增加再生能源供給,更是回應極端氣候、強化城市韌性的重要行動。透過宣導、輔導及補助措施,市府將協助市民了解太陽能發電效益與相關制度,讓閒置屋頂轉化為兼具環保、節能及經濟價值的綠色資產。
經濟發展局局長張婷媛表示,中央已於115年3月11日修正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》,並強化相關安全規範,新設置的發電設備均須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61215或國際電工委員會IEC 61215規範之試驗標準,測試太陽能板及支撐結構須達到可承受約17級強陣風的抗風壓標準,並取得國內外檢驗機構之證明文件,並於設備完成後依規定定期檢查及維護。
屋頂設置太陽能板可有效利用太陽能發電,除可降低陽光直射屋頂,亦有助降低頂層及室內溫度,減少空調耗能,提升居住舒適度,所產生的電力躉售後可提供民眾額外收益來源。此外,配合中央最新修法規範,針對民眾關心之光電板受強風吹襲安全問題,設置時皆需經由專業結構技師簽證核准,以確保整體結構耐風與防震安全,市民朋友對此可抱持信心、不用疑慮。
經濟發展局表示,現行太陽光電模組中央環境部已有完善回收機制,每片光電板皆有專屬模組序號可供追蹤流向,如遇老舊光電板汰換或損毀,僅需聯繫合法清除處理回收機構,即可預約到府回收;另綠能設備設置時亦已依法繳交回收處理費,保障後續清除與循環利用。此外,中央日前已於115年6月16日三讀通過《廢棄物清理法》修正案,針對違法棄置或未依規定處理之行為祭出更嚴厲的罰則。市府特別呼籲業者及民眾,務必依法循正當管道辦理回收作業,切勿以身試法,以免面臨嚴重罰則。
為鼓勵更多民眾於自家屋頂參與綠電建置,臺南市政府目前配合中央補助政策,相關申請資訊與詳細獎勵計畫已公告於【臺南陽光電城資訊網】(https://reip.tainan.gov.tw/屋頂加速專區),有意申請者可至網站查詢,或撥打本府「經濟發展局能源科專線 (06-6351458)」或「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-專案辦公室 (06-6327019)」洽詢,歡迎有興趣民眾把握機會,踴躍提出申請。
<大和傳媒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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